什麼是音樂?
透過聲音演出,讓人藉由聽覺
在心裡面建構出 想像的
場景/人物/主題或故事
音樂與影像有何不同?
影像
透過影音錄製後重新播映
以視覺呈現 具象的
人物/場景/主題或故事
人類通過耳朵將聽到的樂音(包含複雜的波形、音量大小...)於腦中轉化為可對應
現實世界:角色、互動、關係、情結
內在自我:感知、情緒、感情、意義
的理解。這是一種基於 想像 的能力,也需要對應自我於現實世界的學習、經驗。
當人類透過眼睛看到已被預先錄製的影像,將視覺呈現的 具體形象 展現於腦中,如同現實看到真實影像一樣,認知、理解影像中的人物和場景、事件與主題甚至是情結故事。這是一種難度相對不高的轉譯過程。
聲音與音樂的不同
聲音是空氣波動的結果,人類的聽覺可以辨識特定頻率範圍的聲音(如50Hz~20KHz)。但大自然界的聲音(如風、雨、鳥叫、水流等)多為隨機發生的不規則聲波,大都無明確結構或模式,包含許多非和諧(inharmonic)頻率。
一般自然界的聲音可被概稱噪音。但音樂裡的聲音,我們稱之為樂音。
樂音來源於樂器、聲樂,由人為設計和操控,具有特定的音高、節奏、音色等元素。樂音大多有規則的聲波和明確的基音(fundamental frequency)和倍音(overtones),讓人感到悅耳。樂音的組合有明確的結構,創造出旋律、和聲和節奏。一連串的樂音組成音樂,是有計畫的、符合美學規則的聲音序列。
音樂可以表達情感,喚起快樂、悲傷、興奮等情感。
人類語言新形式
有別於口語和文字的溝通,音樂成為人類語言的新形式。藉由音樂,人類可以訴說自我的心境,表達內在的情感,傳達獨特的意念並流傳於群體社會中。